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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5 11:00:07作者: 团队简介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湘各相关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加强完善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促进我省土建工程人才队伍建设,经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今年起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为做好考试的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土建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在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事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2、土建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即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合格标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题库,并组织实施考试。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定考试试题,同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定合格标准,并颁发资格证书。 3、各市、州考务工作由各地人事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l、初级资格报考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土建类专业方面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土建类专业方面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土建类专业方面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土建类专业方面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4)大学专科以下学历或非土建类专业学历,从事土建类专业工作七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设:建筑工程、建筑与规划(含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学三个专业)、水暖(含给水排水、暖通专业)等三个专业。 2、中级资格每个专业考试设专业相关知识、专业实务两个考试科目。大学专科以下学历或非土建类专业学历报考人员须加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初级资格每个专业考试设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和专业实务三个考试科目。 3、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考科目全部合格者,即可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04年考试报名定在9月9日—10日,从2005年起考试报名暂定在6月上旬。 2、报考程序。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一),经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并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见附件二),连同代收的考务费统一报省建设厅职改办(地点: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省建设厅一楼,电线);各市、州、县的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经单位同意后,到当地市、州、县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另两张分别粘贴在该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 3、资格审核检查。报考时,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并在登记表(附件1)上签署审核意见。 4、准考证。各市、州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地区报考人员情况,并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通过计算机程序,报省建设厅职改办。省建设厅职改办生成准考证号后,再传输到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根据有关信息打印准考证,粘贴参考人员的相片后,再由省建设厅职改办进行验印。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04年考试时间定在10月23日进行,上午8:00---10:00考专业基础知识,上午10:30—12:30考专业相关知识;下午3:00—5:30考专业实务。各科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从2005年起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时间暂定在8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 2、考场安排。市、州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选择考点后需报省建设厅职改办确认,并由省建设厅职改办汇总后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场应选择在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3、试卷领取。2004年10月21日各市、州派专人(即密员)到省建设厅职改办领取试卷;10月25日各市、州由保密员负责将试卷送达省建设厅职改办。

  六、证书颁发 1、考试合格人员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认资格。各市、州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考试合格人员的《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交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后,送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根据合格名单,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印证书,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证书的验印,各市、州及省直厅局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七、其他 1、土建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由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考前培训一定要按照考培分离,应考人员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不得强制培训。 2、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各地不得违反规定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学历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确认相应的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凡通过2003年度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成绩今年仍然有效,申报中级资格的凭成绩合格单可免试专业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土建工程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各市、州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并严格按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方法(试行)》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与严肃性。